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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000 01028nam0 2200229 450
- 010 __ |a 978-7-220-10237-0 |d CNY20.00
- 092 __ |a CN |b 三新SK1736-0168
- 100 __ |a 20170920d2017 em y0chiy0121 ea
- 200 1_ |a 论自由 |f (英) 约翰·斯图尔特·密尔著
- 210 __ |a 成都 |c 四川人民出版社 |d 2017.9
- 330 __ |a 密尔在引论中开宗明义地说, 他在《论自由》中要讨论的是“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, 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”。全书要义可以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: 一、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, 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, 不必向社会负责; 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, 至多可以进行忠告、规劝或避而不理。二、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, 个人才应当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。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, 才对个人的行为有裁判权, 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强制力量。
- 701 _1 |a 密尔, |b 约翰·斯图尔特 |4 著
- 801 _0 |a CN |b 湖北三新 |c 201709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