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RC状态:审校 文献类型:中文图书 浏览次数:30
- 题名/责任者:
- 粮农植物遗传资源保护视阈下农民权的法律分析/乔宜梦著
- 出版发行项:
- 北京:法律出版社,2021
- ISBN及定价:
- 978-7-5197-5716-8/CNY46.00
- 载体形态项:
- 222页;20cm
- 丛编项:
- 宁波大学东海文库
- 个人责任者:
- 乔宜梦 著
- 学科主题:
- 农民-权利-研究-中国
- 中图法分类号:
- D922.74
- 一般附注:
- 宁波大学梯级国际化专业建设项目(法学)资助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试点
- 责任者附注:
- 乔宜梦,男,法学博士。2018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。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学研究。现为宁波大学法学院讲师,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、宁波立法研究院研究人员,宁波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。在《法治研究》《知识产权研究》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若干,其中多篇被《人大复印资料》全文转载。
- 书目附注:
- 有书目 (第209-222页)
- 提要文摘附注:
- 粮农植物遗传资源作为当代的“绿色黄金”具有独特属性与特殊价值。《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》在粮农植物遗传资源之上建立了农民权与惠益分享多边系统,但却并未界定农民权法律属性、厘清农民权权利构成,并且粮农植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多边系统亦存在一定瑕疵。本书在分析农民权法律属性各学说的基础上,提出农民权应属于新型知识财产专有权;且农民权的实质客体应为粮农植物遗传资源信息,横向范畴包括原生境下的粮农植物遗传资源及其衍生物;农民权的主体应为生物多样性中心或原产地中心的社区集体;农民权权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粮农植物遗传资源使用权与排除权、披露许可权、惠益分享权等。可以通过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粮农植物遗传资源,亦可借助开源模式保护粮农植物遗传资源,实现农民权。本书在比较分析软件领域与生物领域开源许可协议的基础上,认为粮农植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多边系统在遗传资源范围、遗传材料范畴、便利获取方式等规定上仍有可改善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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